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