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成果,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 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医共体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开、资源下沉、防治结合、公益导向,在巩固提升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到2023年,全省县域均建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形成县域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型医疗服务格局,分级诊疗模式和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和患者下转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资源协同利用,重塑医疗体系。
1.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医疗资源配置不足和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医共体法定代表人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人担(兼)任。
2.明确县域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
3.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以县为单位,充分依托现有信息系统资源,开展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上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向下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利用新技术弥补医疗服务短板。建立心电、影像、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4.推动医联体、医共体融合发展。巩固深化省市州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纵向帮扶、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科、学术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持续提升医共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二)完善运行机制,实现责任共同体。
5.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健全医共体党的领导体制,设立医共体党委,切实发挥医共体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共体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信息共联、活动共创。
6.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社、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7.健全运行机制。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权责关系,健全牵头医院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医共体绩效监测考核制度,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共体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对医共体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指导职责。
(三)创新管理方式,实现管理共同体。
8.调整管理体制。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牵头医院分院牌子。由部门和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纳入调整管理体制范围,保留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统筹编制资源。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村一体”管理,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等,在总量内合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着力推动区域医共体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优先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要,严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逆向调整。将卫生系统内未取得资格证的同工同酬人员从编制内有序剥离出来并妥善安置,腾出编制用于保障医疗公卫紧缺岗位急需。
10.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财务实行牵头医院统一管理、集中分账核算和统筹运营,成立财务管理中心,承担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11.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医共体内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鼓励跨医共体、跨区域联合采购。加强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统筹开展药事管理,提升医共体合理用药水平。
(四)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服务共同体。
12.加强牵头医院能力建设。加强牵头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加强上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全面推进牵头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部分能力强的达到三级水平。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内医疗安全、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统一标准,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提升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
13.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县域医共体人才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人才培养培训制度,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医务人员参加培训,采用实地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在岗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加强适应县域医共体运行与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资源下沉,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4.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建立“上跟下派”的人员流动新机制,实现人员柔性流动,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
15.筑牢乡村医生队伍。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补助。按规定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补助等。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驻和延伸机构纳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资产、工作待遇、绩效考核“七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机制,对符合“乡聘村用”条件的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乡聘村用”条件的村医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各地可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缴费档次标准,提高村医养老保障待遇。
16.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17.促进医防融合。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强化专业指导。充分发挥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引导牵头医院临床医生自觉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做优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医疗服务中。
18.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按照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提供诊疗服务,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与医保政策衔接,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
19.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医共体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特别是引导农牧区群众养成规范就医和用药习惯,更好就地就近接受医疗服务。
(五)强化支持政策,实现利益共同体。
20.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结合医共体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状况,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支出结构,按既有渠道继续支持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能力建设,同时,要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21.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试点任务,落实“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责任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22.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改革。将我省实施的15类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付,足额拨付医共体,由医共体结合年度任务统筹管理和使用。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抓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台账,压实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24.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运行和发展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础设施设备、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25.加强督查考核。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级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县级政府负责对医共体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构运用。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
26.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力度,总结宣传各地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