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发〔2021〕117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国资监管机构、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了《甘肃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甘肃省工信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甘肃省总工会
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肃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按照全国爱卫办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完善健康管理,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甘肃”决策部署,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指导推进企业将大健康理念融入管理运行全过程,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慢性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23年实现所有县区健康企业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县区辖区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50%以上,为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有关指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所有县区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90%以上,全省各类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工作方式基本普及,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目标。
三、基本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面向全省各级各类企业持续开展,依据国家制定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评估标准,按“合格—优秀—保持”梯次,组织推进实施。
(一)坚持健康优先。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健康管理融入企业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福祉。
(二)坚持企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坚持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形成健康企业建设良好氛围。
(三)坚持创新引领。关注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带来的新业态新工艺新模式产生的健康新问题,不断创新评估要素、内容和工作方法,提高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质量。
(四)坚持属地管理。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坚持属地管理,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全省各类企业开展,重点引导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夯实企业健康建设基础。
四、方法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底前)。省级建立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工信、生态环境、国资、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确定重点行业以及动员发动企业名单,大力宣传引导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各市州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底前报省卫生健康委。
(二)首批推进阶段(2022年全年)
1.动员指导。各市州督促所辖县区,对确定开展健康建设的企业,组织开展培训,指导企业进行健康管理现状分析,找准影响缺项、弱项和主要问题,研究改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有效的建设活动,积极申报健康企业。省、市级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县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2.评估验收。按照评估技术指南、评估内容和程序(附件1、2),分级对申报企业组织评估检查、抽查,公布首批评估结果名单。
3.整改提升。县区根据评估结果,指导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各级要结合评估检查情况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
(三)扩面提质阶段(2023年全年)。各市州、县区发挥相关部门工作覆盖面优势,配合出台各类激励、引导措施,广泛动员辖区各类企业特别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做好技术指导和建设帮扶,大力宣传健康企业通过建设活动取得的经济、社会、健康效益,推动实现各行业领域企业争创健康企业的良好局面,确保所有县区健康企业建设全覆盖。同时,各级要积极督促引导首批评估合格企业查漏补缺、完善建设、力争升级,努力提升争创评估优秀企业,实现建设提质增效。
(四)巩固建设阶段(2024年至2025年)。各市州、县区继续对健康企业建设进行宣传动员,查找后进企业,采取部门分工包干帮扶、强化激励引导措施等方法,推动各行业企业建设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企业全面开展建设。同时,大力推动健康企业提质增效,打造一大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企业,切实形成健康企业得实惠、促效益的良好氛围。
(五)滚动建设阶段(2026年-2030年)。各地努力消除各行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空白企业,同步做好已评估合格、优秀企业续评和巩固提升工作。省级开展建设活动的中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评估要素、内容和工作方法,各级持续推进建设活动,努力实现健康企业全面建设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目标。
五、激励措施
(一)选树先进典型。对于能够提供完善的健康管理及健康服务,职工普遍采取健康工作生活方式,建设成效显著,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色鲜明的健康企业,各地要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优秀案例,优秀案例将在媒体宣传展示。健康企业要积极创作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并参与“安康杯”、“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优秀作品将入选职业健康传播科普资源库。
(二)激励措施。创建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优秀企业”的单位,在推选“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时,作为优先推选重要参考条件;在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时,突出自检自查作用,合理减少监督频次。积极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合格、优秀的小微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价格。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采取积极为健康企业争取工伤保险预防经费、优先提供免费培训等各类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制订内部激励奖励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健康教育和职业病防治监管等工作。工信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协调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排污单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国资监管机构积极推动国资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委、妇联要维护好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强化技术支撑。指定省疾控中心为全省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负责省级抽查具体工作,并牵头成立技术指导组,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评价总结等提供师资培训和指导服务。各地要指定技术指导单位,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健康企业建设的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等,健康甘肃推进办将择优向国家相关部门及媒体推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健康企业评估工作深入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王 燕,0931-4818051(传真)
省疾控中心:何玉红,0931-8271369
电子邮箱∶ hyh1230051@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严晨洋,0931-8929209
省生态环境厅:张岳堂,0931-8884812
省政府国资委:张志健,0931-7879645
省总工会:范晓炜,0931-8825298
团省委:孔德怡,0931-8121813
省妇联:李雪晶,0931-827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