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卫基层〔2021〕1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企事业卫生保健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延伸至功能社区,促进家庭医生签约在职在校群体,夯实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同时配合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健康服务点建设,深入开展对不同人群的多样化签约服务,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沪卫基层〔2021〕5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开展了全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遴选工作。经遴选,全市20家单位列为市级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4家单位列为试点关注单位(名单见附件2)。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请按照如下工作要求推进试点。
一、细化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内试点单位,根据遴选评审意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细化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探索打造服务模式与机制,研制相关服务内容、方式、流程、路径与支撑机制,并就购买服务、多点执业、按劳取酬等重要环节形成突破,形成各类型功能社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企事业卫生保健管理协会,对各试点单位具体试点实施方案予以指导。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指导与评估,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试点中好的经验,及时凝练总结。各试点单位应在年底前完成试点阶段性工作,形成试点情况报告(具体要求另行布置),为全市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模式提供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企事业卫生保健管理协会,对试点开展进行相关培训,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实地调研与指导,推动试点向着既定目标稳步实施。
三、落实试点支撑保障措施
市级试点单位将由市企事业卫生保健管理协会给予1.5万市级试点经费。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对试点单位给予相应的区级资源、经费等保障支持。各试点单位应与属地街(镇)、居(村)委、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密切联系,借助属地机构力量,为社区卫生服务延伸争取必要的场地、经费等支持保障。
各试点关注单位应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同步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应对试点关注单位加强统筹指导,支持试点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上海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市级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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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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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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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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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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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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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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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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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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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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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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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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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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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和养老年福利院/上海和养临汾养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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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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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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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宜川养老院 普陀区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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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宜川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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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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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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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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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老年公寓(中福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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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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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楼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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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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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西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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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广场、嘉里中心、中信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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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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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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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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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南造船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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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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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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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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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国际大厦、华虹国际大厦、白玉兰广场、新华保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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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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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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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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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创谷、互联宝地、城市概念园、四季复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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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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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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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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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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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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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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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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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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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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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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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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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华滨江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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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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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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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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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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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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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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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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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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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茗路幼儿园、古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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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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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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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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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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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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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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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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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12所幼儿园、8所小学、7所中学、6所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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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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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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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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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中学及1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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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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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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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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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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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虹桥商务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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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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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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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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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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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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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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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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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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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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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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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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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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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试点单位可根据试点实际情况对重点对接单位做调整。
附件2:上海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关注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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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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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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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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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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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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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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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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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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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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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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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楼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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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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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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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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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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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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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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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涵路商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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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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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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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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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海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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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幼儿园、星火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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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试点单位可根据试点实际情况对重点对接单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