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级诊“减负”惠民。坚持全覆盖、治疗过程一致性原则,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做到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同时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引导群众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选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二级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上线运行43家,病组覆盖率为99.95%,统筹区覆盖率100%,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数由2019年33.56%上升至2021年35.05%。
二、强监管“互利”共赢。建立试点医疗机构考核制度,将DRG付费改革纳入医院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引导医疗机构调整费用结构,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如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将DRG 纳入医院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中,医务性收入由30.62%提高到35.76%,医疗收入增幅12.9%,职工人均收入增幅8.1%,激发了医务人员参与改革动力。2021年较2019年全市住院总费用、基金支付增长率分别下降8.87%、3.98%,医保不合理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三、抓集采“治药”控费。推动集中采购常态化,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和医保支付比例,让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采量排名靠前,集采带来的成本下降调动了医疗机构参与DRG付费改革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共组织139家医疗机构分别参加国家药品集采第一批至第七批采购,涉及234个品规,总采购量超1.67亿片,采购金额1.36亿元,累计节约社会药品采购金额近8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