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机构经营行为,4月22日,月湖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分局组织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医疗机构药械监管工作推进会暨约谈会。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经营许可”“经营管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几个章节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对提出的新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提及的法律责任进行重点强调,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会议还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现场签订《价格承诺书》,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经营商户代表表示,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制度,严格遵守相关价格的法律法规。
下一步,月湖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价格、广告等相关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推动全区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