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市医保局组织81家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召开了DRG付费年度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DRG付费有关工作。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威、市医保中心主任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2023年沈阳市医疗保障CHS-DRG付费年度清算办法》(以下简称2023年DRG清算办法)相关内容,分析了2023年DRG全年数据、住院基金使用、清算情况及存在问题,对2024年DRG付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在基金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医保部门将与各医疗机构协同共进,在保民生的同时,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兼顾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的优质发展。2023年DRG清算办法是在保障统筹基金安全、高效、合理支出的前提下,基于DRG付费方案,结合2023年住院统筹基金实际支出情况制定的。同时从有利于定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角度,充分体现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2024年将全市所有具有住院资质、以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付费及管理,付费方案从分组、权重谈判、费率分级、支付率、双控管理、患者待遇等方面通盘考量、统筹兼顾,做好住院及门诊保障的政策衔接。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熟知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严格履行协议,做好药品溯源码、价格管理、进销存管理、门诊共济改革工作。2024年,医保部门将加强审核稽核及基金监管力度,精准管理、靶向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