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召开加强全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电视电话会,就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推进年度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企业快速复工复产进行部署和安排。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翁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兆峰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保持清醒认识;对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对下一步监管工作有效推进,落地落细保持清醒认识。要持续抓好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排查风险、解除隐患,确保人民用械安全。
会议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党政同责,发挥药安委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辖区药品安全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方式严查风险,消除隐患。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企业风险清单,对发现的风险建立台账按期逐一销号。要合理发挥监督抽验的靶向性作用,对本地防疫物资保障和储备企业,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抽样,确保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可靠。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级宣传和应急处置部门要重视信息发布、宣传报导和舆情监控,正面宣传监管工作,引导舆论导向。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的研究与探索,研究制定方法新、效果好、社会认同的监管手段。积极开展“双先”表彰活动,对全省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药品相关科研院校(所)、企业(单位)在“两品一械”监管、审评、检验、研发、生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同时,省局将年度工作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工作等内容纳入对市(州)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两法”的宣贯学习,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
会议明确,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质量管理上升到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中。要对企业负责人按职责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督促。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要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有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会上,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吉林市市场监管局就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交流,3家企业代表就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汇报。蓝翁驰对省药监局优化审评审批,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从促进防控药械快速上市、延长行政许可期限、优化审批检查方式、加强业务帮扶指导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要求。
省局法规处、督查指导处,医疗器械审批、注册、监管、审评、检验、抽样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9个市(州)、长白山和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医疗器械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88人参加会议。在产15家防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44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