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推广优秀典型案例,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唯一标识示范单位遴选工作。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遴选出3家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
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本辖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各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拓展唯一标识实施应用,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配合开展唯一标识宣贯培训和观摩学习。
附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单位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名单
一、尼普诺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注册人)
二、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经营企业)
三、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