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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1:22:1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推广优秀典型案例,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唯一标识示范单位遴选工作。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遴选出3家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

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本辖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各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拓展唯一标识实施应用,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配合开展唯一标识宣贯培训和观摩学习。

    附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单位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名单

 

     一、尼普诺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注册人)

     二、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经营企业)

     三、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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