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73号
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8日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邮件、通信等方式就《珠海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3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珠海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珠海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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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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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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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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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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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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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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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内加设棉签和计生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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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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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提到棉签、计生用品等,已包含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21年第86号公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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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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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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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产品内增加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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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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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已包含在拟定的《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产品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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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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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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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医疗器械售卖机重点投放在小区花园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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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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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并未限制自动售械设备设置地点,也不宜对设置地点区域进行限制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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