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规划及《中国药典》2020版编制大纲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研究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保证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我委组织起草了《生物制品国家标准起草与复核工作规范(试行)》,并于6月27日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共同举办了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研究课题管理规范的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生化室陈钢主任、中检院生检所重组产品室饶春明主任分别介绍了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研究课题的工作规范、流程和案例分享。本次培训会议主要针对承担国家药典委员会生物制品标准研究课题的相关单位,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等单位的30多名相关业务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生物制品国家标准起草与复核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讨论,相关内容已于近期印发试行。请相关课题承担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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