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疗资讯>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全面展开2021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5/12 8:58:24        信息来源:查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规范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年度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自治区药监局制发了《2021年度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分别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年度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重点企业、高风险品种和关键环节,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及承担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出口任务的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含兴奋剂药品、中药饮片、新上市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新冠病毒疫苗、特殊药品、儿童用化妆品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不计次数,实施不间断、拉网式监督检查。

   目前,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计划》安排部署,全面展开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