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规范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年度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自治区药监局制发了《2021年度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分别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年度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重点企业、高风险品种和关键环节,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及承担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出口任务的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含兴奋剂药品、中药饮片、新上市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新冠病毒疫苗、特殊药品、儿童用化妆品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不计次数,实施不间断、拉网式监督检查。
目前,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计划》安排部署,全面展开各项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