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0〕57号)和《关于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接的通知》要求,各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接,为尽快实现省直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现就系统对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照执行:
一、对接范围
省直医保协议管理的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二、对接要求
(一)服务地址
测试服务地址为:http://10.112.63.89:8001/hsu/mihs/MihsServlet
省直正式服务地址为:http://10.112.63.89:18080/hsu/mihs/MihsServlet
(二)分类对接
1.省直、济南市双重定点,且只与济南市完成对接的定点医药机构,复用已开发的接口代码,增加配置省直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服务器地址,在发生省直业务时,调用省直服务。
2.省直、济南市双重定点,但尚未与济南市完成对接的定点医药机构,省直、市直对接工作要同规划、同部署、同测试,保证时间节点前完成对接。
3.省直定点非济南市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接口规范,完成与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对接。
4.省直、除济南市外的其他市双重定点医药机构,尚未完成对接的,参照前两种情况处理。
(三)应用范围
省直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快智能监控的应用覆盖范围,尽快实现机构内部智能监控的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与技术人员联系沟通,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系统对接;4月底前,完成系统测试工作。
稽核中心联系人:钟萌 刘尚
联系方式:0531-51799953 0531-51799957
技术支持联系人:谢瑞龙
联系方式:18615648800
山东省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