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邮箱:2751775686@qq.com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邮编:830000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