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确定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公布全国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名单,确定10个省为平台建设“第一梯队”,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位列第六。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是执行医药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制度政策规则体系、具体实施相关改革发展任务的操盘手,是集采改革落地实施的综合载体,对集采工作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近年来,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主动适应新时代深化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改革,不断创新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坚持日新其业、目标导向、系统耦合,着力形成要素集成、高效协同的组织机制,着力打造全生命周期、标准化管理机制和规范严密可追溯的平台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集采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建立价格管理“江西模式”,全力保障了赣鄱百姓获得更多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医药价格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