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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第七批国采7月12日开标,涉及61个品种,首次增加备选新规
发布时间:2022/6/22 10:21:14        信息来源:查看

     6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布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的公告,宣告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即将开始。文件显示,本次集采的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湖畔路399号东方美谷论坛酒店。依据采购品种目录,本次集采涉及包括奥美拉唑注射剂、碘帕醇注射剂、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等在内的61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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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医疗保险梳理采购文件发现,第七批集采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为应对疫情变化情况,本次集采准备了2套开标方案。具体如下:

1、采用线下公开方式,申报企业在申报信息公开地点直接观看。

2、采用线上直播方式,申报企业提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smpaa.cn/xxsj)中确定会场,凭入场券前往所选的分会场进行集体观看。

具体方式 1 或 2 将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拟中选企业确定标准进一步优化,本次集采在先前拟中选企业确定准则的基础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1、同品种中非最高顺位的。

2、同品种中为最高顺位,按“同品种最高顺位‘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顺位‘单位可比价’”计算比值,在本次集采所有品种比值结果降序排列中非前6名的。若与第6名计算比值相等,则并列第6名。

三、本次采购文件首次增加备选企业确定及递补机制相关内容,从制度上保障集采中选药品的正常供应。

在之前正常选择供应地区的基础上,本次集采增加备选企业确认环节。拟中选企业在主供地区确认完毕后,进行备供地区确认程序。每个拟中选企业的备供地区须不同于其主供地区。根据拟中选企业数的不同,进行多轮备选企业的确认。

在确定了备选企业之后,本次集采文件也对相应的递补机制进行了明确,具体流程如下:

1、中选品种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责令召回等措施的,取消中选资格。

2、中选企业出现中选品种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所在省份可由按规则确定的备选企业供应相应的中选品种。当确认的备选企业不能满足供应需求时,所在省份可启动增补备选企业供应流程。增补的备选企业从该品种其他中选企业中确定,该品种按增补的备选企业中选价格进行供应。在约定采购量内,因保障供应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无法履行协议的企业承担。

3、采购周期内,若中选药品配送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各地应及时处理,组织中选企业选择其他配送企业,确保中选药品及时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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