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经中心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42家医疗机构和38家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 2022年1月27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有异议者,可通过来访、来函、致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
受理电话:6606323 、6606240
受理邮箱:nmgzzqyb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第一批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