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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3/30 17:12:57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对《惠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市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会地点: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十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惠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的条件:1.必须年满18周岁;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支持关心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熟悉医疗卫生相关情况。

  (二)参加听证会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5:30前将《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jjghk@huizhou.gov.cn)或寄送至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规划科1208房间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联系人:柯健娣,联系电话:0752-2833780。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法:本次听证会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承办单位邀请、推荐参加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集8名听证代表,若报名人数较多,则按照提交《听证会报名表》的时间顺序选取代表参加听证会。

  (四)参加听证人员的权利: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本次听证会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相关纪律: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违反听证纪律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离场。

  特此通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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