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组一行3人采取现场评审与远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省药检院疫苗批签发能力实验室认可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经过评审一致认为,省药检院疫苗批签发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实验室认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支撑检验检测各项数据,符合开展疫苗批签发能力检验实验室的要求。
继2022年1月取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肺炎疫苗全项目认可资质后,省药检院继续推进疫苗批签发机构检验能力建设,此次又针对我省主要疫苗品种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重组戊型肝炎疫苗进行了扩项并通过评审,标志着省药检院在建立健全疫苗批签发检验能力,申请省内主要疫苗品种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工作上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下一步,省药检院将全力以赴迎接国家药监局的现场评估,争取早日成为疫苗批签发检验机构,更好地满足疫苗质量监管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