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4月11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定点零售药店集中提醒约谈暨警示教育会。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基金监管科同志参加会议,全县169家定点连锁药店及定点单体药店法定代表人50余人参加会议,并签订了提醒约谈表。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漆海波同志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提醒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规定,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自身服务和经营行为,对曝光的案件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要立行立改,禁止出现欺诈骗保、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情形。
职工医保中心主任徐辉同志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对目前定点零售药店内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警示提醒,并强调,医保基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及《定点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的学习,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药服务质量,警惕可能出现的任何疏漏,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奔同志对定点药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能让定点零售药店成为非法获取利益的平台,坚决避免串换、空刷等医保违规行为发生;二是持续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做到真正实效的落地执行,不能让制度建设成为“一种摆设”;三是提升医保服务主动性,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做好医保咨询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的公示;四是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强化定点零售药店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贴心的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县医保基金安全,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对发现存在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