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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12月曝光案例(15例)
发布时间:2023-12-24        信息来源:查看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精神病人康复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用药;2、无医嘱无报告计费;3、病历缺身份证复印件;4、个别病历诊断依据不足等,涉及违规金额222.32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222.32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444.64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2: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无医嘱计费;2、多计费;3、不合理检查;4、不合理用药;5、医嘱不规范;6、耗材购销存比率超协议规定范围等,涉及违规金额888.24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七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888.24元(其中居民医保752.72元,职工医保135.52元),现场抽查病历(涉及扣款625.09元,其中居民489.57元,职工135.52元)处以2倍违约金1250.18元(其中居民医保979.14元,职工医保271.04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3:自贡市贡井区中医医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中医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无医嘱计费;2、多计费;3、不合理检查;4、不合理计费;5、康复理疗单不规范;6、耗材购销存比率超协议规定范围等,涉及违规金额6029.36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七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6029.36元(其中居民医保4639.86元,职工医保1389.50元),现场抽查病历(涉及扣款2860.50元,其中居民1471.00元,职工1389.50元)处以2倍违约金5721.00元(其中居民医保2492.00元,职工医保2779.0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4: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检查;2、不合理计费等,涉及违规金额133.50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133.50元,并处2倍违约金267.0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5:自贡市贡井区龙潭中心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龙潭中心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计费;2、多计费;3、无报告计费;4、不合理检查;5、不合理用药;6、无皮试结果用药;7、门特处方诊断不属于特病范围;8、耗材购销存比率超协议规定范围等,涉及违规金额1237.00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七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1237.00元,现场抽查病历(涉及扣款1096.61元)处以2倍违约金2193.22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6: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检查;2、无医嘱计费;3、无报告计费;4、不合理治疗;5、耗材购销存比率超协议规定范围等,涉及违规金额385.32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七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385.32元,现场抽查病历(涉及扣款337.50元)处以2倍违约金675.0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7:自贡市贡井区妇幼保健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妇幼保健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计费;2、多计费;3、无医嘱计费;4、不合理检查等,涉及违规金额398.00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398.00元(其中居民医保297.5元,职工医保100.5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796.00元(其中居民医保595.00元,职工医保201.00元)。 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8:自贡市贡井区成佳中心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成佳中心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计费;2、无报告计费;3、无医嘱计费;4、不合理检查;5、门特处方诊断不属于特病范围;6、耗材购销存比率超协议规定范围等,涉及违规金额511.81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七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511.81元,现场抽查病历(涉及扣款251.49元)处以2倍违约金502.98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9:自贡家馨医院(有限合伙)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5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家馨医院(有限合伙)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计费;2、多计费;3、不合理检查等,涉及违规金额2602.50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2602.50元(其中居民医保2297.40元,职工医保305.10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5205.00元(其中居民医保4594.80元,职工医保610.2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0:自贡市贡井区五宝中心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五宝中心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不合理计费;2、无医嘱计费;3、医嘱不规范计费;4、多计费;5、不合理检查;6、不合理治疗;7、病历书写不规范等,涉及违规金额1847.48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1847.48元(其中居民医保1735.38元,职工医保112.10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3694.96元(其中居民医保3470.76元,职工医保224.2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1:自贡市贡井区建设镇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建设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多计费;2、不合理检查;3、不合理用药等,涉及违规金额281.01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281.01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562.02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2: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卫生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卫生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无报告计费;2、多计费;3、不合理用药等,涉及违规金额339.86元(居民医保)。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339.86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679.72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3: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2.50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22.50元(其中居民医保15.00元,职工医保7.50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45.00元(其中居民医保30.00元,职工医保15.0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4:自贡中意友好医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中意友好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多计费;2、不合理计费;3、无医嘱计费;4、无报告计费;5、不合理用药;6、不合理检查;7、不合理治疗等,涉及违规金额2230.90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2230.90元(其中居民医保1770.55元,职工医保460.35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4461.8元(其中居民医保3541.10元,职工医保920.7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15: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违反自贡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案
        2023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2022年年度考核中对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多计费;2、不合理计费;3、打包计费;4、不合理检查;5、不合理治疗等,涉及违规金额3262.50元。根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退回违规本金3262.50元(其中居民医保2586.50元,职工医保676.00元),并处以2倍违约金6525.00元(其中居民医保5173.00元,职工医保1352.00元)。目前,涉及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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