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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查处一起经营不合格眼镜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08        信息来源:查看
眼镜戴上去头晕,不要以为只有眼镜度数不合适这一个原因。安徽省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查处一起眼镜质量不合格案件,结果表明,眼睛的瞳距与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过大,也是导致眼镜戴上去头晕的一个重要原因。
近日,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上级布置的医疗器械监督抽查计划,依法对辖区某眼镜店销售的配装眼镜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经专业机构检验,样品的“光学中心水平”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不符合标准值,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是什么意思呢?专业人士介绍,眼睛的两个瞳孔中心的距离称为瞳距,眼镜的镜片也有两个类似人眼瞳孔的中心点,叫“光学中心”,两个中心点的距离叫“光学中心距离”。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眼镜镜片的“光学中心距离”应与人眼瞳距大致相等。只有这样,人眼视物时才会感到舒服。当两个距离不相等,出现偏大或偏小的情况时,被配镜行业称为“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或“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人眼视物时就会感到不舒服,进而产生疲劳、头晕的感觉。长期佩戴这样的眼镜,对人眼伤害很大。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眼镜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眼镜店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配装眼镜系从江苏省某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查处,责令其自觉依法诚信经营,把好眼镜质量关。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配眼镜时,应准确测量自己的瞳距,注意查看眼镜的各项参数,不可盲目配置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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