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
医药机构:辽阳友谊嘉和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辽阳文圣君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健原药房。
公示时间5天(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审核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属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中华大街182号)。
电话:市医保中心办公室:3238001、市医保中心审核科3238021.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