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在结合我市实际基础上,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yb3100101@qq.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3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3100101;邮政编码:529500。
三、传真至0662-3100620。
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