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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检验、血液科主任受贿被查,1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03        信息来源:查看
     据“永州检察”消息,2017年7月28日,湖南省永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永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蒋志军、顾小红、血液科主任蒋汉茂三人以涉嫌受贿犯罪予以立案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是由永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永州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有北院(冷水滩区)和南院(零陵区)两处基本医疗点,而蒋志军和顾小红分别为南院和北院检验科的科主任。
  另据“常州武进检察”消息,2017年6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蒋立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立新在担任武进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在医疗检验类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推荐采购、申请使用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试剂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和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6万余元,款物均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的综合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该院检验科主任蒋立新是在去年4月被以受贿罪决定逮捕的,也是江苏省这两年密集落马的检验科主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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