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将龙岩市新罗区一堂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申请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及承诺事项
(一)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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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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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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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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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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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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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一堂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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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五星路1号紫金莲园1幢1单元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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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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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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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岩致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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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莲庄南路5-49号102D、10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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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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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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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民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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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湖二村龙湖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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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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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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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同泰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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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溪连村东肖北路5号(欧洲世家)B幢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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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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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
以上零售药店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3.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4.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承诺事项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管理部反映。
联系地址: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罗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7-2850089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罗管理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