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在2018年吉林省医疗器械治疗监督抽验工作中,发现长春金康源医用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1批次产品(注册号:国械注准20173154164)不符合标准规定,企业已依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