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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前期第一次征求了各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形成《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在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邮箱:jyybywz@163.com。

  二、通过来信的方式。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莲花大道东侧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邮政编码:522000。

  三、通过传真的方式。传真号码:0663-8256093。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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