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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布6起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30        信息来源:查看

    10月27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6起药品违法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全省药品市场环境,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案例一:西宁市城西区某美容养生馆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3月6日,城西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城西区卫生健康局问题线索移送,称城西区某美容养生馆涉嫌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西宁市城西区某综合门诊部使用劣药案

  案件情况:3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城西区香格里拉路西宁市城西区某综合门诊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其药品柜台内摆放过期药品、注射液。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涉案过期药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青海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6月20日,城北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城北区朝阳西路青海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医疗器械销售给某医院,金额3310元。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果洛州玛沁县某诊所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6月17日,果洛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某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货架上有3种过期药品和8种过期医疗器械。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黄南州尖扎县某医院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5月23日,黄南州尖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尖扎县某医院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对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并在检验科库房中发现过期医疗器械。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海西州花土沟镇某发丝头疗馆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案

  案件情况:3月3日,海西州茫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西州花土沟镇某发丝头疗馆开展化妆品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头疗馆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过期化妆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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