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近期组织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对7家使用单位、疫控中心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均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由所在地检查分局采取相应后处置措施并监督整改。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4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项目均未发现缺陷问题。
三、疫控中心
对3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其中2家延伸检查项目未发现缺陷问题,1家存在缺陷问题,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相应后处置措施并监督整改。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