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对60岁以上城乡居民中纳入基本医保慢性病管理的老年人在基层门诊使用部分基本药物进行全额保障。先在环县、镇原县、庆城县、宁县进行试点。6月21日,市卫计委组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区人民医院心血管科专家及药剂科科长,就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药品遴选工作召开了咨询讨论会议,专家结合临床工作经验,参考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及中国医科大学基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推荐遴选的药品清单,选择了治疗高血压及预防脑卒中的7个药品,均为甘肃省集中采购平台中价格偏低且能保障正常供应的基本药物。8月31日,在全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议上再次征求了各试点县和医疗专家的意见,现将药品目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