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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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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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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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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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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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6弄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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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江杨南路466弄19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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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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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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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丹霞山路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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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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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归真堂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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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川环南路826、828、830、832号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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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9月2日至9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 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