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老百姓“救命钱”,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曝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的约定,现将全市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的6起定点医疗机构典型违规案例在全区范围内进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第三批6起医保违规案例的通报
一、攀枝花盛泰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医保局于2022年9月19日对攀枝花盛泰康复医院进行了抽查复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违规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888.85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1日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888.85元;3.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17888.85元;4.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888.8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7888.85元已全部上缴。
二、攀枝花爱尔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辖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东区医保局于2023年10月20日对该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医院存在过度检查、未按照物价中的项目内涵进行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17.25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2日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17.25元;3.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617.25元;4.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7.2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617.25元已全部上缴。
三、攀枝花市东区何友平中医诊所违规行为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辖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东区医保局于2023年7月19日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做好进销存管理、未按《服务协议》的要求公示医保的举报投诉电话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6.38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27日对该诊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2.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36.38元;3.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4909.14元;4.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36.3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909.14元已全部上缴。
四、攀枝花市东区立春诊所违规行为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辖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东区医保局于2023年8月21日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诊所存在未做好进销存管理、未按《服务协议》的要求公示医保的举报投诉电话、无法提供处方等违规问题。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28日对该诊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000元;3.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目前,违约金2000元已全部上缴。
五、攀枝花市东区美齿口腔诊所违规行为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辖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东区医保局于2023年10月10日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诊所存在未按《服务协议》的要求公示医保的举报投诉电话、无法提供处方及诊疗记录、无医保宣传栏等违规问题。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28日对该诊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000元;3.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
六、攀枝花金福达康肾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医保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攀枝花金福达康肾病医院进行了抽查复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医院存在打包收费、重复收费、多记费用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4835.4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3年11月1日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4835.4元;3.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194835.4元;4.扣除2023年度考核相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