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4日通过广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6月14日18:30时,共收到1条建议,我们将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对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论证。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