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 22号)、《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绵医保办〔2022〕13号)等规定和程序,我局已完成第二批次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有异议者,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以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
受理部门:绵阳市游仙区医疗保障局
受理地点: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1办公室(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816-5037517 邮编:621000
附件:绵阳市游仙区2022年(第二批次)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审核评估结果名单
绵阳市游仙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