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6号)《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1〕18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城乡一体、标准统一、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起草了《黔东南州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与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2日。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电话:0855-8622899
传真:0855-8580299
邮箱:qdnzylbzj@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凯开大道畅达广场“市民之家”5楼530室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