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万众安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9年 3月6日-2019年3月1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31062(传真)
电子邮箱:liuyan@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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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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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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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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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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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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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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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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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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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万众安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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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军(刘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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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艳(秦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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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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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冷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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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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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南路128号5层(面积:392.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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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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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焦保辉、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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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