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医保〔2022〕13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经办规程》(漳医保中心〔2022〕13号)的规定,龙海分中心受理了漳州龙海紫泥连盛全科诊所等7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经核查材料完整,符合文件要求,现将上述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承诺事项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海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且须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6日
举报电话:0596-658916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海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公示对象及承诺事项
一、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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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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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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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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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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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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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海紫泥连盛全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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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仁和村会魁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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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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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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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隆教乡红星村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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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教乡红星村顶社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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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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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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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白水炳忠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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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方田村方田3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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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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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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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海澄保国皮肤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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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祖山路3号钻石水岸名城小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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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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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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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石码聪智口腔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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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石码镇锦江道246-10、24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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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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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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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燕燕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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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月港大道1号三远龙江一号小区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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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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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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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石码炫楷口腔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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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西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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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炫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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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医疗机构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2.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保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4.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6.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9.申报后经整改再次评估不合格,再次评估之日起未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