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营口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口腔医院、西市通惠医院、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口新东风医院、营口仁爱医院(有限公司)、营口骨伤医院、营口站前济原眼科医院、营口金普妇儿医院、营口养和医院(有限公司)、营口瑞济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西市正骨医院、营口站前仁爱医院、营口爱尔眼科医院、营口站前营纺医院、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过度诊疗、不合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约问题,依据协议给予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将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退回至营口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