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1日,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ybjjjjgk@fsybj.foshan.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联系人:廖智权,电话:83382052。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