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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3-05-24        信息来源:查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佰世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荆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1)显微特征(2)薄层色谱、【检查】总灰分、【含量测定】。

经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华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半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经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可见异物。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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