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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信息来源:查看

开州府办发〔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州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巩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扎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活品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独立运行,统筹推进;坚持保障基本,公平适度。实行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二、主要目标

建立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为主体的多方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参保筹资、待遇保障、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制度框架,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促进长期护理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发展趋势、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医保工作领导担任组长,区府办公室、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事务中心、区银保监组、区信访办作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医保局,由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办机构。根据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统一招标,确定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机构。区医保局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确定的委托承办机构签订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合同。

(二)确定护理及评估机构。区医保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鼓励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对自愿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机构及失能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准入,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三)业务培训。区医保局对中标委托承办机构、失能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业务操作等培训。

(四)参保登记。区医保局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按月出具征缴计划,确保我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全部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五)失能评定。委托承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并组织失能评估机构,集中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

(六)兑现群众待遇。待遇享受人员按规定程序选择服务方式后,由委托承办机构及时确定其待遇。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文件要求,由委托承办机按照护理费用标准构与护理机构、居家个人护理个体服务人员按月结算护理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分工。

区医保局负责我区长期护理保险的组织推进工作,加强对基金筹集、费用支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举报投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欺诈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有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季度向市医保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区财政局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我区护理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合理布局,建立健全辖区内护养体系,监督和规范护理机构的护理服务行为,为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平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区内各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业的医疗专家纳入失能评估专家库,监督失能评定专家的服务行为。区金融事务中心负责协调商保公司做好承办的相关服务工作。区银保监组加强对商保公司服务行为的监督。区信访办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积极化解试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化解试点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我区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注重舆论导向。

由区医保局负责做好宣传策划、编制宣传内容、印制宣传资料,以及线上线下、会上会下无缝宣传的充分准备,充分营造开展试点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凝聚社会共识,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顺利推进构建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失能评估、委托护理、经办服务、护理服务、待遇支付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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