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药新闻>详情
关于对《山东省长期停产药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07        信息来源:查看

    《山东省长期停产药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共征集到修改建议16条,采纳13条,不予采纳3条。未采纳原因如下:

    第1条建议“书面报告建议改成网络直报”,因现还未开发相关信息化系统暂时不能实现,故不予采纳。

    第2条建议“关于跨省委托生产的停产的情况”,因本管理规定上报主体为山东省内药品生产单位,外省委托我省企业生产发生长期停产的,应当由持有人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故不予采纳。

    第3条建议“在报告中明确恢复生产时开展的GMP检查中是否要求动态生产”,经与相关单位会商,认为恢复生产时的检查重点侧重人员、环境、设备等生产要素情况确认,不需要必须在动态生产条件下开展检查,故不予采纳。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