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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8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18-03-28        信息来源:查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2018年1至2月份,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042批次,其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2批次(详见附件1),符合标准规定的1000批次(详见附件2)。现将抽检情况予以公告。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企业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对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相关查处情况应及时报告或通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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