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共抽检药品(含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2146批次,检验完成1394批次。其中,符合标准规定药品1210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83批次(详见附件)。有关内容请登录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栏目查阅。
省内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进行了查处。涉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的相关企业和单位要深入排查原因并进行整改;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切实消除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