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修改意见34条,其中涉及“总则”1条、“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14条、“药品经营管理”7条,“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1条、“药品管理”3条、“药品价格与广告的管理”1条、“药品监督”3条、“法律责任”3条、其他1条,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下一步,我局将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建议、根据实际将有关意见建议吸纳入条例修订草案之中。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