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4号),2022年第四季度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主要针对高值医用耗材、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婴儿培养箱、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医疗器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五大类产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制定检查方案,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对采购、验收、贮存、维护和不良事件监测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检查组已移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
2023年6月25日
附 件
2022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整改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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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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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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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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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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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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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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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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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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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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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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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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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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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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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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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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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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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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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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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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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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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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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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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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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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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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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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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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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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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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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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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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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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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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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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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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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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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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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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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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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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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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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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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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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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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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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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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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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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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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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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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月亮湾医院(新蔡县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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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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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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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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