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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信息来源:查看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中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及中药饮片、计划生育药品(具)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条款,修改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及中药饮片、计划生育药品(具)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该修改条款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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