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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医保局2023年二季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07        信息来源:查看

一、合肥光明中西医结合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底,根据蜀山区人民检察院送达我局的检察意见书,合肥市医保局对合肥光明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合肥光明老年病医院)涉嫌伪造住院检查报告和虚开药品等骗保线索进行调查。经查发现,2019年-2020年期间,该院应患者要求制作虚假处方单,违规为15名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性病患者开具金水宝胶囊、头孢丙烯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电子血压计等20余种非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内药品、医疗器械,并将以上药品、医疗器械串换为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性病种用药缬沙坦胶囊、二甲双胍片进行医保报销,骗取医保基金31734元。

合肥市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该院骗取的医保基金31734元;

2.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63468元;

3.扣除该院内科医生张某、吴某医保医师积分6分;

4.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

二、庐江县龚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根据举报线索,庐江县医保局对某诊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发现,庐江县矾山镇村医龚某某私自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诊疗信息骗取医保基金1381.4元。

2023年6月,庐江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381.4元;

2.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2762.8元。

三、长丰县杜集镇胜利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长丰县医保局对长丰县杜集镇胜利村卫生室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发现,该卫生室通过伪造就诊记录电子信息骗取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41元。

2023年5月,长丰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拒付骗取的医保基金41元;

2.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123元;

3.暂停杜集镇胜利村卫生室医疗保障基金医药服务7个月。

四、新站高新区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忠苑店将生活用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2023年5月,根据举报线索,新站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对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忠苑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店存在将生活用品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行为。

2023年6月,结合新站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查处意见,合肥市医保中心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追回该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140.9元,并责令该店支付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42.27元,合计183.17元;

2.中止该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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