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市医保局依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购药清单未签字、药品进销存系统不符、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涉及44家定点药店因违反《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被中止服务协议,其中市本级15家,沭阳29家;涉及5家定点医疗机构因违反《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被中止服务协议,其中市本级3家,沭阳2家。
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服务协议期间,市医保局要求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现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